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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一批生态环保地方法规

2017-09-28 10:01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陈敏 

   9月27日,在顺利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后,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海口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海口市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的决定等。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任免案和其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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