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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法律服务 强化法治宣传
东方市司法局开展土地法专项宣传活动

2017-12-28 12:32 来源:东方市司法局 作者:钟永娜 

农村是法治工作的薄弱点,不少村民吃过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亏,甚至还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12月27日上午,东方市司法局来到大田镇抱板村开展农村土地法专项宣传活动,并邀请了鳞洲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汝秀为村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即时的法律援助。

“听到村委会的广播,我早早就守在村委会等你们来了。”一位胡先生对司法局工作人员说,在农村不懂法,也不懂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来了就希望律师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告诉我们该如何去解决问题。原来,1992年胡先生父亲在世时向村委会承包了一块地,后来自家不种了又将地转包了出去,现父亲已过世,胡先生认为该地为祖先地,村委会应把土地归还于他。苏律师现场认真阅读了胡先生提供的合同后,对胡先生解释说,按照我国《土地承包法》条款,首先合同标明的土地承包时间已到期,村委会可将其地块重新发包,其次现已不存在祖宗地说法。苏律师还用典型案例教育在场村民要学法用法,不仅要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要切忌盲目行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在活动现场众多村民积极性极高,纷纷前来就自家的土地承包问题进行咨询,苏律师对群众提出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侵权等问题给予了详细解答,并发放了《农村土地法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通过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将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送到了老百姓身边,进一步增强了老百姓依法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据了解,东方司法局还将继续深入八所镇、大田镇、三家镇等地开展土地法专项宣传活动,下一站将前往三家镇岭村,为广大村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东方司法局邀请律师为村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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