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治频道 > 综合治理

乐东县人大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督查

2017-11-28 10:20 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林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县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建设美好新乐东。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11个人大代表督查组,2个督导组,分别对乐东县各镇违法建筑,海岸线管理,河道采砂、采矿,石场开采,林地、森林资源、湿地管理,污水处理和排放、垃圾处理,农业污染等六方面的情况及县生态环保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等九个职能部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督查。

11月22日起,各督查组分别深入石场、加工厂、砖厂、海滩地、排污口、非法采砂点、农业基地、垃圾处理厂等对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查。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深入现场察看,认真查找问题,登记建立台账,分类研判剖析,找准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督查明实况、督查促整改。

通过督查,充分发挥县人大的监督作用,切实了解掌握我县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违反相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情况,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强化监管和提高生态环境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我县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助推我县“一巩双创”,使乐东的天更蓝、水更绿,全面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相关报道